1、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者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表格。
3、到单位财务部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
4、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5、审核通过,1-3个工作日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存折中。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就能提取上海公积金: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