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君子博客1月9日消息,四维图新今日发布“关于公司诉讼百度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审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称,2017年,四维图新公司就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四维图新公司一审胜诉后,百度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四维图新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民终421号】,认为百度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公告显示,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对该案件一审判决,百度需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四维图新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450万元,以及连带赔偿合理支出92.66万元等。

对此,百度方面回应称:百度地图在2016年与四维的合同终止后,使用的是自采数据,并非四维数据。针对判决结果,百度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我方正当利益。同时我们也已经对四维图新侵犯百度地图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发起诉讼。我们始终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开展商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