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信息登记表(青年备案表)-编程知识网

智慧郑州人才工程补贴条件?

第一条 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程序由市公安局按照我市人才落户有关政策落实。

第二条 生活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

1.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3.毕业三年内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毕业生不需提供)。

4.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个月。

(二)补贴标准

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申领。

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

暂未工作或创业,且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视同),可按相应标准申领6个月的生活补贴。

(三)申请程序

1.申报。青年人才按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1、7月份由个人向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2.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补贴名单,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拟补贴名单。

3.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汇总报送的申领生活补贴人员名单在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人员名单及相应材料反馈至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将资金分别拨付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将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账户。

(四)申请材料

1.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户口册页)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提供《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对《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证的毕业证,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纳税证明材料。

第三条 购房补贴政策

对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可同时申请购房补贴,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具体程序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我市购房补贴有关政策落实。

第四条条 创业(帮扶)补贴政策

(一)范围对象及补贴标准: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

(二)申请程序

1.申报。创业(帮扶)补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2.审批。各县(市、区)人社局或郑州市级孵化园区核实真实情况,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申请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真实信息核查表》。

第五条 创业孵化补贴政策

(一)范围对象:青年人才开办的创业实体入孵经营,可享受创业孵化补贴。

(二)补贴标准:孵化期为3年,对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0000元。

(三)申请流程

1.申报。每年1月、7月向市级创业孵化园区申请创业孵化补贴。

2.审批。市级创业孵化园区对青年人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汇总,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

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四)申请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创业培训合格证;

5.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证明。

第七条,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第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人员类别应该填什么?

不同类型表中对于人员类别填法不同,具体情况不同,类别也不相同,按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求职登记时人员类别要填:学生、工人、农民、干部或社会青年等,如是社保登记表上的就要填:退休或未退休。公务员填表中的人员类别是指考生的身份,就是应届、在职人员、社会人员等等。学生在校填写学生信息其中人员类别一格,一般是写上学生就可以了。如果是家庭关系就是父母之类的。

人员分类是指将公共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资历条件及工作环境等因素分门别类,设定等级,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相应管理依据的程序方法。

人员分类的依据有:工作性质、责任轻重、资历条件、工作环境等因素。人员分类的对象是公共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职位。由此形成里两种典型的人员分类制度,一是以工作人员的官阶为中心的品位分类,二是以职位为中心的职位分类。

人员类别并不是一个人身份价值的体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我们都为了追求更加美好的人生而不断向前努力着。在填人员类别的时候我们都需要如实填写,真实、诚实是做人的第一步。

入党备案是什么意思?

首先要明白入党的流程,提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后,党支部可以开支部委员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后,需要向上级党组织(党总支或者党委)上一个关于确定xx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报告。就是给上级党组织的一个情况报告,这就是入党积极分子备案。

人事清单包含的内容?

第—类:履历材料

1、干部、后备干部(提拔)、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工人。教师、学生、公安人员、医务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队员、学员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

2、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其第一类履历部分可包括本人履历、家庭情况、爱人情况、社会关系。军衔等级登记表等项、中间空白页如不影响材料内容的可以取出。

3、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4、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材料;

5、更改姓名材料(包括个人报告、组织批复、旁证材料);

6、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7、履历表、简历表中兼有组织鉴定、意见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归入第一、三、九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

1、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

2、其他由本人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1、个人鉴定;

2、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5、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4、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5、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

6、党员民主评议表;

7、干部任职考察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附干部任免表后的归入九类);

8、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9、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10、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1、各类学校的报考书、报考表;

2、各类学校选拔学生登记表、审查表;

3、毕业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登记表;

4、学习成绩单、记分册(包括自学考试、业务培训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

5、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6、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7、干部本人业务自传;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9、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称)审批表、登记表;

10、干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11、毕业论文的评语及论文获奖通知书;

12、各大学毕业生学位评定书、晋升学位审批表;

13、反映千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情况的其他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1、有关干部本人历史重要关节问题的审查材料(审查材料是指包括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2、党籍、党龄、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3、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审查材料(个人申请、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主要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平反通知、平反决定或复查意见等(父母亲走资派平反通知、平反决定归入十类);

5、带有组织上政治历史审查意见的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6、各类学校学生(考生〕政治情况审查表;

7、应征公民政治情况登记表;

8、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

9、入伍时间批注、入伍时间证明;

10、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放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的,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第六类:参加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报告和上级团组织批复;

2、团员登记表、团员民主评议申请登记表;

3、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转正申请书;

4、培养对象考察表;

5、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

6、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

7、党员暂缓登记表,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

8、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如果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时,没有单独形成处理意见、处分决定等材料,只在“入党志愿书”中注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经有关党委批准盖章后,其“入党志愿书”归干部档案(并在目录上注明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以备查考。凡是单行材料中已明确取消预备党员的,只收集单行材料归档,不再收集“人党志愿书”归档。

9、保留中国共产党党员籍的批复及报告;

10、退党材料;

11、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一般只收集一份登记表(申请书或批准吸收为该党派人员的通知材料)之类的材料即可,不需要收集全部过程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1、正式命名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和事迹材料,如劳动模范、战斗英雄、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事迹材料;

3、立功受勋,嘉奖表彰材料;

4、创造发明事迹奖励材料;

5、各种业务、技术奖励材料;

6、授予各系统三十年荣誉证书登记表。

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

1、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处理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

2、清查“文革”中“三种人”的审查结论,综合报告,处分决定,上报批复,本人对审查结论、处分的意见及检查材料。

3、“文革”中犯有一般性错误的上级批复、决定、报告、专题考察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4、行政处分材料,如记过、记大过等材料;

5、通报批评材料;

6、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7、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8、撤销处分材料;

9、虽不作处分,但错误比较严重,如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等问题,并经组织查实,本人也有交代的材料;

10、原定“右派”、“中右”或因“右派言行”受处分,经复查改正的,其复查结论、报告和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以及原结论(或决定)材料(其他材料抽出销毁,其中少数有其他问题的,有关的原主要证明材料,仍应存于本人档案);经复查仍维持原结论的,其档案材料不做处理。

11、原定为“右倾机会主义”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者”,经平反、改正后,其平反改正结论材料(原组织结论、决定,调查报告、调查证明材料、揭发批判材料,抽出销毁);如果过去已经甄别平反,本人对甄别结论没有意见,或这次复查仍维持甄别结论的,只保留甄别结论。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议登记表等材料

1、工资

(1)工资级别登记表,工资核定表;

(2)见习期、试用期、定级、晋级、升级等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

(3)关于工龄津贴年限说明;

(4)奖励工资登记表、审批表;

(5)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

2、任免

(1)录用、招聘、选举、提拔、转干等登记表、审批表;

(2)干部任免、调动、辞退、退职、离休、退休、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

(3)公务员过渡登记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解聘审批材料;

(4)上山下乡人员登记表,兵役(入伍)登记表,入伍、退伍审批表;

(5)军(警)衔晋升、评级登记表,审批表;

(6)复员军人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

(7)组织员、纪委委员、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呈报表、登记表。

3、出国、出境

(1)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2) 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4、其他

(1)出席县团或相当于县团级以上单位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妇联、共青团代表会议及民主党派会议代表登记表;

(2)政协委员提名表。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验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残废等级材料;

2、新录用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体检表。毕业生分配工作体检表;

3、民事纠纷调解书、判决书、离婚材料;

4、工会会员及各种协会会员、理事登记表;

5、领取《独生子女证》登记表;

6、历次运动中普遍写的思想总结、思想检查(有组织鉴定的归第三类);

7、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及讣告、悼词或生平;

8、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申报表;

9、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记载有关情况的遗书等;

10、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中青校园投稿怎么投一个文档?

一、需在“中青校园”APP内进行投稿。实践团队需要已经按照《2018年“三下乡”官网团队报备流程》完成团队报备,方可发布关于社会实践的稿件。

二、稿件要求

包括文字稿、组图稿、视频稿。

(一)文字稿要求

1.标题在10-30个汉字,不允许用“精彩飞扬——××大学实践队”形式,要用一句话标题。

2.要有电头,形式为:中国青年网+地点+时间电(通讯员××),例如,中国青年网济南7月1日电(通讯员 张明),地点为所在的地级市名称,多名通讯员之间加空格。

3.人物称呼禁止出现“我校”“我院”“师兄”“学长”等校内宣传稿件用语。

4.正文,表述要流畅,不可写三段式的宣传稿,要注重稿件的故事性描述,不可写成总结报告体,不要写太多抒发感情、空大的宣传性内容,要写成新闻体。

5.可插入图片,在4张以内。